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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纲五常、不孝有三”引经举典

发布-王佳明 | 查看- | 发表时间-2007-9-29
三纲五常
中国封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。
三纲指“君为臣纲、父为子纲、夫为妻纲”,要求为臣、为子、为妻者绝对服从于君、父、夫;为君、为父、为夫者为臣、子、妻做出表率。
五常指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,是用以调整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、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。
三纲、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《春秋繁露》,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,如孔子有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之说;韩非称“臣事君、子事 父、妻事夫”为“天下之常道”。
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。
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
于礼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、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
出自《孟子·离娄上》
在《孟子·离娄下》还有一个五不孝:
孟子曰:「世俗所谓有不孝者五,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 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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