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原第七条作出修改:
用一到两年的时间,即在2010年之前,实现月经济纯收入3000元以上;在2013年前,实现月经济纯收入5000元。
对原第八条作出修改:
用三到五年的时间,即在2010年之前,摆脱私营企业控制,实现经济个体的独立。
对原第十一条作出修改:
本着有利于家庭稳定的原则,本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,营造幸福家庭的原则,谋求建立稳定家庭婚姻关系。
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(2008年七月初六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,为了维护家族的章程,为了保障王氏一脉的繁荣昌盛,为了有利于《联合十年规划》的实施,制定本五年计划(全称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,简称“第一个五年计划”)。
本规划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王氏家规》,联系实际家庭状况、以及个人情况,综合考虑时下社会状态制定。
第二条,本规划对本人的一切社会、个人活动具有纲领性作用。本人的家庭成员,各界友人应依照本规划协助、监督执行。